未成年法制安全教育心得体会(护航未成年成长法制教育护航未成年人成长 强化法治教育理念)
6月14日,为进一步加强爱辉区社会公众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法治意识,黑河市和爱辉区联合开展“与法同行护成长”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宣传月活动,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在中央步行街组织区法院、区检察院、团区委、区妇联、区教体局、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参加活动,各相关部门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 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任务,主要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相关部门的普法工作分管领导及普法工作人员、普法志愿者参加宣传活动。
“与法同行护成长”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宣传月活动,通过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引导未成年人的父母及其他近亲属了解政府、社会、家庭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职责义务以及违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法官、检察官、律师运用典型案件讲解法律适用的规定,处理涉及未成年人事项:应当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听取未成年人的意见等。通过开展未成年人的法治宣传教育,有利于培养未成年人遵纪守法的好品德好习惯好行为,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正确处理各种矛盾,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确保未成年人保护法治教育全覆盖。
《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教育和引导未成年人遵纪守法、勤俭节约,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依法代理未成年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并进行合理管教等。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发现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形,都有权劝阻、制止或者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控告。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以及其他成年人的共同责任。
深入宣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强化协调配合,不断加大未成年人保护的法治宣传力度,推动形成全社会关注、关爱未成年人的浓厚法治氛围。
来源:爱辉区司法局
一审:高 萃
二审:张 颖 张艺馨三审:李梦桐投稿邮箱:hljahtv@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