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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0日,春寒料峭,但在江西省吉安市泰和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室里,每个人心里都暖融融的。陕西省榆林市定边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听取了泰和县人民检察院的考察意见,通过远程视频方式,为小金(化名)举行相对不起诉宣告。
“我们将以今天为新起点,开始新生活,对于未来我们充满信心。”听到相对不起诉决定后,小金和父母非常感激。
2020年暑假,创业心切的小金通过朋友介绍在泰和县找到了一份“暑假工”。一位自称公司负责人的男子告诉他:“你就负责收购银行卡再交给我们,非常简单。”
刚开始,小金对收购银行卡有所怀疑。一天后,当他收到300元报酬时,被轻松获得的高薪冲昏头脑,一干就是15天,共收购银行卡54张,帮助诈骗6万余元。
没过多久,一名被害人在定边县报案,小金被取保候审。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定边县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小金系在校高三学生,初犯、偶犯且认罪认罚,决定对他作附条件不起诉,开展为期10个月的帮教。
由于小金生活学习都在泰和县,为不影响他的学业、确保帮教质效,定边县人民检察院向泰和县人民检察院发出邀请委托函,委托开展考察帮教。
虽相隔千里,但赣陕两地检察机关第一时间根据实际情况,联手为小金量身定制了帮教方案,并在帮教过程中实时共享情况、定期分析研判。泰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经常与小金交流谈心,了解他的思想学习动态,普及法律知识、指引人生方向。在一次次交流中,小金逐渐敞开心扉,主动对检察官分享了生活学习和感悟。参加学校的“五四”成人礼后,小金对检察官说:“真为我们的文化感到自豪,今后我要努力,做一个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
在帮助小金成长同时,检察官也时常与他父母沟通,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原来儿子和我说不上几句话,现在关系关系融洽多了,孩子懂事了!”小金的变化被父母看在眼里,喜在心里。
几个月后,小金通过努力考取了心仪的大学。在大学里,他积极参加志愿者社团,增强社会责任感,在运动场上挥洒青春的汗水。第一学期后,小金因表现优秀,还被选为班干部。
“我顺利拿到入学通知了”“这次期末考试全得了优”“正在一边学习一边创业,感觉每天很充实”……听到小金的一个个好消息,检察官们忍不住为他感到高兴。(江西省人民检察院供稿 郑燕飞 刘承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