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灯二

家庭教育,家长与孩子共成长(家庭教育与孩子成长家庭教育,家长与孩子共成长)

俗话说,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而且《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紧密联合,协调一致。家庭教育是孩子一个教育里面重要组成部分。“双减”改革之下,许多家庭的父母或者家长一时之间对于自己孩子的教育开始焦虑和担忧起来。父母或者家长的角色担当更加重了!

《家庭教育促进法》第二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为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对其实施的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育,引导和影响。第四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

作为家长,担起家庭教育的重担,责无旁贷!想逃避是没办法的。但是,中国的许多父母或者家长却不具备引导孩子学习的这种知识与能力;况且他们忙于工作,也没有这个直觉和经历。孩子离开学校回到家里,家庭教育就成为最主要的。对于大多数知识与能力欠缺的父母或者家长,应该怎么样培养孩子?这涉及到孩子父母或者家长的教育素养。

第一、家长要有教育责任心,要有担当。《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十四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因此,家长不能把孩子的教育让渡给予第三方,最明显的是把孩子的教育推卸给学校和老师;更不能只生不管不教,放羊似的这种管理方式。

第二、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提升自己的教育观念。《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十八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自觉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的能力。因此,家长要跟上教育新变化,提升更新自己的教育观念,懂得一些基本教育方法和育儿知识。家长必须要自学,提升自身的知识和素养。这样才能够担当起家庭教育的重担。提升文化知识是核心,其重要的途径:一方面是自学一般的教育学、心理学,还有育儿知识;另外一方面,通过线上学习,在网站上查询、学习相关教育网站,丰富自己的育儿知识与能力。

第三、家长要参加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和实践活动,例如,社区街道办,居委会举办的家长培训中心或者家长学校或者家庭育儿中心等,不断地更新提升自己的教育理念或教育方法,才能跟上教育新变化。

第四、家长要积极参与学校活动。例如家长会、校园开放活动日、艺术节等,促进家校合作。一方面随时了解孩子在学校的学习生活。另一方面也结合实际,反省自己的教育理念和教育方法,补充、更新育儿经验和知识。

第五、家长要与孩子积极互动,共同学习、共同进步。家长要耐心与孩子一起成长,抽出时间与精力和孩子进行亲子互动。引导孩子学习兴趣,培养孩子对学习的热爱;积极参加各种户外运动,扩展视野,培养孩子对大自然的亲近感;在互动当中培养观察、思维判断以及操作能力等综合实践能力。同时,家长在活动当中可以关注孩子的言行举止,认真思考孩子的特点、特长,不断进行教育反思,因材施教。通过亲子互动,增进家长与孩子的浓浓亲情,促进了双方的共同成长。

第六、陪伴孩子成长,体验生活,感悟人生。生活即教育。日常生活当中,有许多教育资源可以挖掘。家长要善于思考、精心设计、用心陪伴,合理安排孩子的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有助于孩子健康成长。例如读书、绘画、书法;家庭劳动打扫卫生、整理房间家务、学习厨艺、花卉培育、工艺制作等适当的体力劳动;参加户外体育、外出旅游、社团活动、生产劳动体验等。通过形式多样的娱乐活动,孩子开阔了视野、增强了体魄、陶冶了情操、丰富了生活。孩子的社会交际和实践能力也得到锻炼和成长!

综上所述, 家长要有家庭教育责任心,要有担当;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提升自己的教育观念;参加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和实践活动和学校活动;家长要与孩子积极互动,共同学习、共同进步;陪伴孩子成长,体验生活,感悟人生!才能成为现代教育合格的家长,担当起家庭教育之重担!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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