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灯二

预防未成年犯罪讲座的心得体会300字(护航未成年成长法制教育成长有法,用法护航——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教育宣讲)

成长有法,用法护航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教育宣讲

为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6月5日下午,“成长有法,用法护航:《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教育宣讲”在龙岩市新罗区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学校举行。主讲人:红坊派出所紫金山警务室赖警官。

讲座伊始,赖警官就给台下四年级这群爱思考的孩子们抛出了两个问题:你们知道哪些行为属于不良行为吗?而你自己有没有不良行为呢?孩子们积极举手,纷纷说出了自己的看法。

赖警官也因势利导,针对不良行为做了详细的分析:有轻度、中度以及严重不良行为三种程度,并指出只要你有了这几种不良行为,就很容易滑向犯罪的边缘,所以,同学们一定要谨记“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赖警官用准确的解释、清晰的表达,把和同学们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展示出来,同学们也端正坐姿,认真地聆听着。在有奖问答环节,赖警官提的每个问题,学生们都踊跃回答,现场氛围十分热烈。从他们那一双双坚定的眼神中,看出了对法的理解和敬畏!

最后,赖警官还给同学们提出了几点建议,希望同学们不仅要警惕学习生活中的不良行为,加强自身修养,用科学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做到“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也要提高警惕,防止来自别人对你的伤害: 

1.我们自己积极学习《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警惕学习生活中的不良行为,要从小做起,加强自身修养,用科学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做到明事理、辩是非,“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2.要依法自律,自觉抵制各种诱惑:不沉迷于网络游戏,不浏览内容不健康的网页,慎重会见网友。不吸烟、不喝酒、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3.提高鉴别能力。不要学习和模仿电视、电影、音像制品和文学作品中的犯罪行为。

4.谨慎交朋友。未成年人要做到尊师敬长,团结爱护同学,谨慎交往朋友,不要和社会上品性不端的闲散人员交往,特别是那些有前科劣迹的人。

5.切莫虚荣攀比。未成年人要克服虚荣、攀比心理,说话要谨慎,不要随意向外人透露和炫耀自己家庭的情况,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6.增强防范意识。要保持必要的警惕性。单独回家的孩子,在进家门前要注意观察,不给坏人以可乘之机;独自在家的孩子,不要随便打开家门;在放学路上,不要跟陌生人说话。不要轻易相信他人的哄骗,遇事多留个心眼,警惕各种不良诱惑,对陌生人给的玩具和食品等不要轻易接受。

7.掌握自救本领。首先要保护好自己,然后学会善于求助求救成年人,不蛮干,要学会用报警、呼救、反抗等方法抵制不法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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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本次法治讲座的开展,极大地提高了同学们的法治意识。有助于孩子们在未来的道路上知法、懂法、用法,在法治的阳光下健康成长!

撰稿:张贝贝

拍照:黄杰华

排版:邓梅凤

审核:政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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