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灯二

资助伴我成长主题班会记录(职业教育助我成长600【成长有约·家长课堂】教育资助暖人心 惠民政策助成长)

尊重是家庭教育的关键

倾听是家庭教育的保障

陪伴是家庭教育的纽带

在“双减”新时代

让我们共赋成长有约

营造轻松友善

亲密有爱的亲子关系

塑造孩子人格魅力

培养孩子学习习惯

成为更懂孩子的父母

一、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1.免除学杂费。普通小学每生每年650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850元,在此基础上,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200元的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特殊教育、随班就读学生每生每年6000元。不足100人的规模较小学校按照100人核定公用经费。2.免费提供教科书。小学每生每年90元、初中每生每年180元。3.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小学每生每年1250元,初中每生每年1500元,特殊教育每生4.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小学每生每年625元,初中每生每年750元,特殊教育每生每年1750元。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贫困面按30%确定。5.取暖费。每生每年105元。6.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财政为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5元(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全年每生1000元,所需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

二、普通高中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1.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学校结合实际在1500元2500元范围内确定,分三档。

2.免学杂费。对具有正式学籍的普通高中学生免除学杂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元。

三、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1.国家奖学金。对全8制中等职业学校二年级(含) 以上学生中学习成绩优异、技能表现突出的学生进行奖励,奖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2.国家助学金。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生,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发放。3.免学费。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在校生学生免除学费,免学费标准按照价格主管部门门批准的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学费标准执行。4.免住宿费及教材费。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住宿费及教材费,住宿费及教材费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900元,其中,住宿费600元,教材费300元。

四、普通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1.喀什市籍疆外大学生资助资金来源:援疆资金资助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资助范围和对象:考入内地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院校和预科培养学校就读本科、专科、预科的脱贫户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城乡低保家庭、烈士及伤残军人家庭子女及孤儿学生。2.喀什市籍疆内大学生资助资金来源:援疆资金。资助标准:每生一次性3000元资助范围和对象:当年(新生)考入疆内经国家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院校的喀什市籍的脱贫户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项目。就读于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额度不超过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

五、"雨露计划”费

农村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子女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含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以每生每学年3000元的标准补助农村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含监 测帮扶对象家庭),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 直接补给脱贫家庭。

六、自治区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对到自治区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的非中央部属院校应届毕业生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采取分年度补偿代偿的办法,学生毕业后每年补偿学费或代 偿国家助学贷款总额的1/3, 3年补偿代偿完毕。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齐携手,勤学习

为孩子

树立学习榜样

激发学习动力

助力梦想实现

家校合作

让家长和孩子

遇见更好的自己

遇见更精彩的教育

审核:陈晓江 赵彤晔

编辑:宋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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