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灯二

调解中法官的作用是什么(成长教育未删减版在线观看第1002期 法官“调解+教育”护航成长)

常言道,“冲动是魔鬼”,特别是对于一些处于青春期的未成年人而言,更容易因一时冲动、情绪化,一言不合就因为一点小事发生争执、互不相让,进而“约架”,然而一旦未成年人打架致使他人受伤,责任该由谁承担?

日前,五里川法庭就审理了一起未成年人打架斗殴引起纠纷案件,在办案法官的悉心调解下,被告监护人依法履行了7000余元的赔偿款,既依法保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节约纠纷处理时间成本,又有效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案件回顾

小宋和小薛均为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因属邻村,相识很早。某日,小宋因纠纷一拳将小薛打倒在地,致其受伤。小薛受伤住院并随即报警,公安机关在调查事情原委后,依法对小宋作出殴打他人行政拘留七日(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并处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由于小宋无故对小薛进行殴打致伤,其行为严重侵犯小薛的合法权益,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小薛及其监护人遂将小宋及其监护人诉至五里川法庭,要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等共计23500元。

全过程调解

五里川法庭受理该案后,迅速开通未成人权益保护立案的“绿色通道”,优先排期审理。该案经多次调解未果后依法进行宣判,判决后办案法官先后与原被告监护人进行判后答疑,告知原告监护人本案起因是之前双方孩子发生矛盾引起,应该各让一步;告知被告监护人本次事故主要原因是自家孩子犯了错动手殴打原告,易地而处同样都是护子心切,原告主张的合理损失应予赔偿,况且若因此而纠纷不断,会极大地影响两个孩子的学习成绩。最终,通过法官释法答疑和督促履行,被告监护人表示服判息诉,但希望通过法庭来履行判决,办案法官遂建立了微信群聊,在法官的见证下,被告监护人向原告监护人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履行了判决。至此,该案得以圆满办结。

普法教育

案件办理结束后,办案法官结合本案实际情况,以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成长教育问题为出发点,向双方家长们展开普法教育,强调家长应切实承担起监护教育责任,关注孩子健康成长,了解孩子思想动态,发现孩子有不良倾向、违法行为时要及时予以纠正、加强批评教育。

法护未来,向阳而生。近年来,五里川法庭不断深化“抓前端、治未病”的司法理念,通过开通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立案“绿色通道”、制发未成年保护司法建议、送法进校园、上好开学法治第一课、开展未成人权益保护宣传日等活动措施,遏制校园欺凌,减少未成人侵权之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人合法权益,有力有效地守护辖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让司法之光照亮未成年人的成长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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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第1002期 法官“调解+教育”护航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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